1.征集条件
2025年7月30日,广元市人民政府(牵头人)、巴中市人民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德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项目“招标人”)已发布南江至三台(中江)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高速集团”或“征集单位”)拟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本项目投资人投标,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本项目投资人外部联合体成员。征集单位为蜀道高速集团,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征集。
2.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江至三台(中江)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中44条联络线高速公路之一,兼备成巴复线和川陕辅助通道功能。本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推动“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全面落地,助力北翼振兴发展,打造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提升川东北路网运行效率,密实北向对外通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革命老区旅游资源开发,完善四川省高速公路布局,实现交通强省、交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全线途经巴中市(南江县)、广元市(旺苍县、苍溪县)、南充市(阆中市、南部县)、绵阳市(盐亭县、三台县)、德阳市(中江县)5个地级市内的8个县级单位。路线起点在南江县公山镇林家塝接G85银昆高速,止点在中江县回龙镇南侧设置枢纽接成巴高速。项目路线全长270.603公里,连接线长38.872公里。估算总投资487.23亿元。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起点至兰海高速(阆中枢纽)段,长度130.823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5.5米;兰海高速至止点,长度139.780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6米。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评估,《南江至三台(中江)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方案》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中“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招标人为广元市人民政府、巴中市人民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德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2征集范围
2.2.1本次征集范围为本项目投资人蜀道集团外部联合体成员。
2.2.2中选申请人应与征集单位及其他投资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与征集单位及其他投资人共同组成联合体对本项目投资人招标进行投标。
2.2.3如果联合体在本项目投资人招标中中标,由联合体与本项目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且应全额来源于中标投资人。
2.2.4项目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投资协议约定与招标人就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制订、资金筹措、项目勘察设计(若有)、项目建设、运营养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2.5按照本项目投资人招标文件及本征集文件的规定,中选申请人应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到位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及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签署符合规定的施工合同,按照蜀道集团《关于加强投资人自行建设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在蜀道集团、征集单位的统筹安排下,按同股同权同责原则统筹承担施工任务及按规定下浮确定施工合同价。
2.3征集外部联合体成员数量及股比
本次公开征集本项目投资人外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公开征集投资人外部联合体成员累计占股比不超过3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征集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融资能力:上年年末(2024年)总资产73亿人民币及以上,上年年末(2024年)净资产不低于15亿;
(3)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影响履约的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不良投资项目;
(4)商业信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没有处于《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所列情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资人信用评价:达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布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投资人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
(6)其他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中国境内主持或参与投资1个估算金额在5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
(7)其他要求:本申请人承诺由有权单位出具同意按照同股同权原则向项目公司提供覆盖建设期及运营期的融资性担保或资金支持的决议或批复文件。
(8)未被列入蜀道集团及蜀道集团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不良行为“黑名单”。
3.2联合体申请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属地回避
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广元市、巴中市、南充市、绵阳市、德阳市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本项目外部联合体成员公开征集。
4.征集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请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影印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栋2623室领取征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征集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预备会,申请人自行组织项目考察、评估。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9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栋2621室。评标地点为蜀道招标管理服务中心集中评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征集单位不予受理。
5.4征集单位定于送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启响应文件结果。未前来出席开启响应文件会的申请人,视为默认开启响应文件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蜀道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shudaojt.com/)、蜀道高速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shugaogroup.com/)上发布。
7.其它事项
(1)本次征集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
(2)如征集单位因故不参与本项目投资人招商投标,各申请人无条件自担风险、不追究任何单位责任。
(3)申请人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100万元征集保证金。
8.监督部门
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电话:028-85353870
9.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
邮政编码:614000
联系人:华女士
电话:028-63067021
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